根據(jù)特種設備安全條例規(guī)定,特種設備作業(yè)人員證為4年一復審,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提前三個月提出復審,逾期未復審將予以注銷。請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工作人員仔細檢查,以免證件過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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